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或项目的活动。
1986年,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成立了中国大陆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美文化研究中心。
该中心目前已被视为中美高等教育合作的典范。
此外,我校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
南京大学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南京大学所举办的一切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
按照有关规定,申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最迟应于拟正式开办之日前一年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合作与交流办公室申报。我处于每年三月份和九月份集中受理有关申请并上报主管部门。申报时须详细填写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或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其它需要申报的材料,请参照《江苏省教育厅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申报指南》。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