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开学第一周报到的全额奖学金学生,第二周以后到海外教育学院财务室(曾宪梓楼516室)领取银行卡及医疗卡。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的全额奖学金学生,在实际报到注册日期的两周后到海外教育学院财务室(曾宪梓楼516室)领取医疗卡。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的全额奖学金学生,请本人凭护照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及时带银行卡到海外教育学院财务室登记。
4、奖学金发放期限自学生入学注册当月计算,自学习期满止。学习期限自暑假期满者发至7月(含7月);学习期限自寒假期满者发至1月(含1月)。
5、每月25日奖学金打入存折,15日以前入学者发给全月生活费,15日以后入学者发给半个月生活费。
6、教育部全额奖学金学生入学时发放一次性安家费600元。
7、校际交流学生奖学金按照协议上的有关规定办理。
8、奖学金发放名单每月审核。



